2022年南京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21 人气: 来源: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2022年南京市药学专业(药士、中药士、药师、中药师)初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评定初级职称:
(一)具备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可初定药士(中药士)职称。
(二)具备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可初定药师(中药师)职称。
(三)具备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药师(中药师)职称。
(四)具备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士(中药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药师(中药师)职称。
(五)具备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士(中药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药师(中药师)职称。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基本掌握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二)基本了解国家有关本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熟悉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
(三)基本掌握本专业领域基本的专业技术研究方法并开展工作。
(四)基本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技术管理、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过 1 项以上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风险监测、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项目(课题)、药学类科研项目(课题)、对新药或系列药品市场情况分析预测或不良反应调研和编写调研分析报告。
(二)参与过 1 项以上国家、行业或地方的药品质量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指导原则、监测或审核查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或工作指南、药品质量标准等制(修)订工作。
(三)参与并完成过 1 项以上新药研发项目中相关的药学或药理学的研究、药品研发方案设计、技术改进项目或获奖成果的研究工作、新药的成果转化或新产品的试制、推广应用、投资项目立项等工作。
(四)参与过药品鉴别、养护、加工炮制、栽培养殖、调剂制剂等工作,并能独立完成其中 1 项以上工作。
(五)熟悉药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知识,具有一定药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经验,参与企业药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六)了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理论,具有一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经验,参与完成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七)参与本专业技术工作,为药品营销、药品推广中的药学技术问题提供服务。
(八)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或参与解决过本专业技术问题,取得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各类科技成果获奖项目 1 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二)获得本专业相关专利授权 1 项以上。
(三)参与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且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四)参与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1项以上。
(五)参与编写过各类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指导原则及管理办法,并被采纳实施。
(六)参与编写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 1 部。
(七)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八)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项分析、立项论证、技术方案等专业文章 1 篇以上。